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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第8章王领的佛罗里安

作者:百万狸花猫 分类:都市小说 更新时间:2023-03-19 02:06:47 来源:大海中文网

阳光降下高丘,世界逐渐重归于夜。除了红堡的遥远光芒,四下已步入无边黑暗。他喜欢黑暗,要是可以,在黑暗中痛饮会更让他喜欢。夜晚独属于他,不必卖力表演不情愿的节目,不必在众人的轻蔑嘲弄之下憨笑,在一袋酒之后,昏暗的草房也能睡出国王的舒畅。夜晚最懂他。

白天多数时候都不如人意。白天会嘲弄他,人们看到的会是白胖又颤颤巍巍的失败男人,一个由骑士变成弄臣的滑稽人儿。

被嘲笑本来就是弄臣的职责嘛,他偶尔想。若是他被带到君临后以弄臣来培养,此刻他应该感到幸福。弄臣的工作简单,这些天下来,他滑稽地觉得,他竟十分具有小丑的天赋。想让四座欢笑,他甚至无需努力,他的脸型、他的举手投足都是别人的笑料。可他是照耀着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爵士的荣光进入君临,如今巴利斯坦爵士离开君临,他也走到了生命的谷底。

他是唐托斯,能让他舒畅的,只有无人的夜晚,若是诸神没有降下疼痛就更好了。但诸神总是残忍,脑袋疼痛总是常常伴随,只有酒精才能稍微缓解。

为了夜晚,为了止痛的酒水,白天的一切滑稽的付出都值得,而若是囊中羞涩,什么都没搞到,那老头儿赛尔弥就会出现在他的梦中,对他无言痛斥,怎么也挥不出去,其他时候还会出现已不存在的达克林、霍拉德,仿佛他们家族没落都是他的责任。

这个夜晚就什么也没有。他痛恨这个情况,希望胡思乱想可以让他快点入眠,若是老头非要在梦里出现,他也没办法。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救了年幼的他,纵然在之后的岁月几乎遗忘他。这是好事,他已由骑士变成弄臣,而赛尔弥爵士不会知道,早在国王剥夺他骑士称号前,国王就收回了赛尔弥爵士的白袍,他在逃亡中约定不会记得曾救过的那个小孩吧?

他曾想通过什么方式去帮助他,哪怕为他这样的英雄人物而死,但伟大的赛尔弥怎么需要他这个小小骑士帮助?他的问题太难,他的敌人太强大,他的错误也太早太深。

赛尔弥爵士总是做错事,他想,伟大的白袍骑士不应去侍奉反叛的新君,不应在新时代的庸碌中消磨光辉,看看他如今的同僚都是什么蠢蛋玩意吧!甚至他的错误更加长远,他根本不该去救那个残酷的国王,也不该去救一个注定要成为弄臣的小孩!这个可怜的无辜的小孩应该随着他的父亲、兄弟姐妹以及他们效忠的领主一同去见诸神,而不是在这里无能又卑微地活着,靠一点酒才能度过艰难的夜晚,还要因太过弱小无法偿付恩情而愧疚。

诸神如此残酷,让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活下来,从疯王的残酷统治中活下来,从君临城的大屠杀中活下来,在醉酒后的死亡边缘中活下来。而活下来更加残酷,无止境的疼痛,他希望诸神告诉他这么安排的原因。他闭上眼,他开始止不住回想,希望这些回忆能把他带入梦乡。

他记得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从红堡中搬出来的样子,以及那个气味。他们活着的时候,每个身份都高贵,一个个御前首相,一个个国朝重臣,哪怕他远远看过一眼都会觉得荣幸,但他们烧焦后的样子却十分一致,连气味也一样。他搬过很多,这个工作如此耻辱,但少年的这些经历增加了他的见识。

若是人烧得很焦,无论生前身高体重装饰都不会让死后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如果烧得只是半焦或有盔甲什么的容器,这就很可怕。他还记得为史塔克父子抬尸的情景。父亲的血肉在盔甲中烤熟,而钢铁在野火中保存得完好,上面的镂刻的冰原狼覆盖着焦灰,仿佛是送给国王的烤狼肉大餐,散发着令人尴尬的味道。他记得与同伴伊诺小心翼翼将尸体抬出时,对方的话,“不要乱动,看他烤得多完整焦脆嘞!”可搬运中不免碰撞,金属盔甲撕下了黏连的熟透的皮肤和肉,露出粉色的……那与焦脆就完全没有关联了。他记得同伴抱怨为什么抬的是父亲而不是儿子。他看到过儿子,儿子尸体完完整整,没有被烧,不必担心抬的时候身体散架,儿子也没有味道,只是死相比他父亲要恐怖一百倍。可怜的史塔克,他们一定不知道短短十几年,另一对史塔克父子如今也已身首两端了吧。这次他没有抬尸的机会,父亲的头颅早先一段时间还挂在红堡,儿子的头颅也被珍藏,偶尔被拿出为国王助兴,身体更是被缝上狼头在河间地的大道上向往来人士展示。

唐托斯觉得,要是从两对史塔克父子所受的待遇来看,相比伊里斯,如今的小国王已足算仁慈,他年龄毕竟还小,在制造残忍和恐惧上欠缺经验,绝不高深莫测,充其量是随性而动,虽然往往也能令人侧目,比如,给他灌酒那次——但并不及疯王狠毒得幽深、准备万全且可让周边之人一起挨受痛苦,他就见过兰尼斯特的白袍为这痛苦紧捏剑柄装饰的宝石留下满手鲜血的样。

他还记得兰尼斯特大军进入君临时烧杀抢掠的场景。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小侍从,在守城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他被赶上城头射出一支支软乎乎的箭。他记得上司艾里沙索恩爵士在守城时对着他疯狂呼喊,用他能够想得到一切词骂他。若非经受艾里沙索

恩爵士的痛骂,他今天一定无法安然对待身边的嘲讽,他想。那些口出恶言的人,诸神并不青睐。

唐托斯觉得,艾里沙爵士是个坚韧的人,喜欢抽起嘴角微笑,但多数时候是个气急败坏的魔头。他仿佛讨厌唐托斯的一切,尤其是他的姓氏,若非守军不足,他觉得艾里沙会将他推下城头,变成一摊烂肉。面对举国的叛乱,人人都知道,君临失陷已无法避免,但艾里沙爵士绝不放弃,而且在最艰难的时刻,也不放弃辱骂他,唐托斯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混蛋。当守军打开城门,向泰温投降后,泰温没有信守承诺,他放出自己的疯狗对自己故友的家人进行撕咬,对所有在守城中对他不敬的军官、士卒进行残酷的处置。街头到处都是狮爪下的惨叫和无力的逃亡,血与火。与暮谷城的屠城和砍头相比,这次更乱,时间也更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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